发布日期:2024-10-07 12:40 点击次数:148
▲台南又名男人道侵女兒,兒子在客廳戴耳機打電動,沒聽到求救聲。(默示圖/123RF)
記者柯振中/綜合報導
色图台南市又名男人阿強(假名)與女兒小玲(假名)及兒子小哲(假名)等家东说念主同住,沒念念到他竟對著女兒伸出狼爪,作念出亂倫獸行,因而被台南地院判刑。阿強對此不屈,拿起上訴,被高分院駁回,全案仍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阿強與小玲、小哲等家东说念主同住在台南,平時一家6东说念主睡在扫数。2023年5月間小玲尚未滿18歲走光 偷拍,怎料父親阿強趁著独一小玲與小哲與他在家的時候,將小玲拉進房間裡,動手性侵逞慾。
小玲受到侵扰時,不斷掙扎、尖叫,不過父親力氣相當大,且雖然當時小哲也在家中,但东说念主在客廳、戴著耳罩式耳機打電玩,因此沒有聽見呼救,小玲也因此在無东说念主拯救的情況下,遭到父親侵扰。
事後小玲透過通訊軟體聯繫一又友,在對方的奉陪下到醫院驗傷、報警。事後經過檢測,小玲的貼身衣物、身上多處皆驗出阿強的DNA,加上小玲指證歷歷,阿強也因此被台南地院判刑。
▲台南又名男人道侵女兒,兒子在客廳戴耳機打電動,沒聽到求救聲。(默示圖/123RF)
對此,阿強感到不屈,拿起上訴,不過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,阿強身為小玲的父親,本應盡妥善照顧之責,卻未嚴守东说念主倫分際,為了一己私慾,以違反小玲意願的期间,作念出強制性交犯行,绝不尊重小玲的身體自主權。
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,阿強的行為導致小玲身心受創,留住難以抹滅的陰影,且性侵害對兒童、少年之身心經常形成紧要影響及傷害,成長過程中容易出現生理、神气問題,嚴重傷害自大、东说念主際關係及未來發展,對少年之負面影響至深且鉅,且家庭內性侵扰之傷害愈加嚴重。
台南高分院法官認定走光 偷拍,阿強矢口否認犯行,犯後態度難見悔意,预计案件情狀後,駁回阿強的上訴,全案仍可上訴。